菏泽开展非法营运集中整治活动
一上午查扣6辆非法营运车辆
2018年08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一红三轮被查扣。
     文/片 本报记者 周千清

  日前,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开展非法营运集中整治活动,治理重点为电动三、四轮车辆。22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随交通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当天上午,查扣非法营运三、四轮电动车6辆。此活动还将持续开展,并将对西客站、市立医院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
独臂老人驾三轮送客
  “你这样的身体条件,自己开车都不安全,怎么能再拉客人。”在中华西路,一位六七十岁的独臂三轮车车主正驾驶红色电动三轮车,载两名乘客由西向东行驶,被执法中的菏泽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人员拦了下来。
  原来,这位驾驶员收费十元,准备拉车上的两名乘客去康庄服装市场。“万一出事,你怎么赔偿乘客?”交通执法人员张同来质问驾驶员。
  在随后的巡游执法中,交通执法人员又在东方红大街、广福街发现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
  在火车站附近巡游执法的五中队和一中队,交通执法人员刚到火车站,就发现一名逆行载客的非法营运人员,后又分别在牡丹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和火车站附近发现非法营运电动三轮。
  “这些非法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车主,多是老弱病残群体,为了照顾其生活,相关部门有补助,也为他们安排了合适的工作岗位。”菏泽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监察科科长桑贤豪说,即便如此,仍有一部分人员驾驶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屡教不改。
  据介绍,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危害较大,不但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人员也没有交通安全意识,时常载客闯红灯、逆行。另外,乘坐非法运营电动三、四轮车辆如遇意外,理赔等后续处理将面临非常大的困难。
一上午查扣6辆
  据桑贤豪介绍,此次非法营运集中整治活动已经开展一段时间,已查扣十余辆非法营运车辆。22日上午,共查扣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辆6辆。“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对于非法营运的车辆,处于5000元罚款。”桑贤豪说。
  据悉,此次行动是为了配合“市区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之电动车专项整治。2018年8月1日,菏泽市政府发布《市区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方案,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将对市区集中开展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占道停车、户外广告、架空管线、雨污分流、黑臭水体、五类特种车辆、裸露土地和行道树补植、电动车等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
  其中电动车专项整治即在菏泽市城区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对二轮电动车实行登记并发放号牌、自2018年9月16日起设定禁行路段,以及禁止利用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从事非法运营、占道经营以及违法行驶等行为等等。
  据桑贤豪介绍,下一步将加强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力度,对火车站、市立医院、汽车西站、汽车总站、康庄服装市场等重点治理区域加强巡查力度。市民如果发现违法营运行为,可拨打12328进行举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