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启动列入“黑名单”的将不予评估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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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李榕) 8月27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获悉,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德州将开展第五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社会组织需在9月10日前提出评估申请,近三年内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列入社会组织“黑名单”或严重失信名单等四类社会组织将不予评估。
  据了解,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2016年度和2017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均在此次评估范围。2016、2017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近三年内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列入社会组织“黑名单”或严重失信名单的;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基金会未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不符合评估条件其他情形的社会组织将不予评估。
  此外,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其初评成绩。
  “将设立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等,包括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整个评估不向评估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德州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此次评估将按照自愿评估、不收取费用和分类评估原则进行评估。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管社会组织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估,本次评估的全部费用由市民政局承担,不向评估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将按照分类评估的原则,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分为10个类别。其中,社会团体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联合类、职业类、公益类、体育类等6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民办院校类、科技类、公共服务类等3类,基金会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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