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四川安岳县人民法院和安岳县民政局就已联手设立了家事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室,对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夫妻,如调解中发现当事双方属冲动型离婚的,将发出“离婚冷静期提示书”,给予双方一定期限的冷静期。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艳伟表示,设置离婚冷静期在维护婚姻关系稳定方面值得肯定,夫妻之间如没有不可化解的矛盾,通过一个月的缓冲期,双方可以冷静、理性地思考离婚的利害关系,进而做出正确的、不后悔的决定,由此可避免因冲动离婚后所带来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家庭和社会问题。
不过,高艳伟也认为,对于实在无法延续的婚姻关系,一个月的冷静期无疑就限制了双方的权利,因此离婚冷静期也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区别适用,不可一概而论。
本报记者 马云云 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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