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纪委曝光3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公卡给私车加油受党内严重警告
2018年08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8月28日讯(记者 薛瑞) 近日,市纪委监委机关直接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开通报曝光3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这3起典型问题分别是:泰安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崔苗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26日,崔苗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到物流公司,将其亲属购买的瓷砖运至市区某小区。2018年7月,崔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党委副书记徐锦斌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2月5日,徐锦斌在公交公司院内安排司机将个人物品放置于公车内并乘坐该车送回家中。2018年7月,徐锦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市市直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调度科科长苗绪民擅自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苗绪民借保管3张公务加油卡之机,多次为其个人及亲友的私家车加油共计10746.86元。2018年8月,苗绪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
  上述3起发生在市直部门和国有企业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行为,是典型的顶风违纪,充分说明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必须受到严肃查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