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烟草牵出一条产业链
烟台警方抓获“上、下线”7人,涉案金额累计300余万
2018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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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张东亮 徐忠) 时下网店、微商正兴,但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卖。日前,烟台开发区的王某就因为在朋友圈卖香烟,最终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顺着王某这条线索,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以大数据为支撑,经过反复深度研判,牵出了一连串的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产业链,先后从全国多个城市抓获7名“上线”及“下线”,涉案金额累计300余万元。
  2017年年初,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朋友圈里进行香烟交易。按法律规定,香烟是专营商品,必须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资格,还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才允许销售。举报人称,朋友圈有人售卖香烟,他花590元订购了一条“鸭绿江”牌香烟、一条“牡丹”和一条黑色包装的中华香烟。两人相约在开发区一家工厂门前进行了交易。
  经烟草专卖部门鉴定,那条写着专供出口的黑色包装中华香烟以及牡丹香烟为假烟,“鸭绿江”牌的香烟则产自朝鲜。随后,涉案的王某被传唤至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今年30多岁的王某是开发区某国企的车间工人,看到身边的人都干起了微商,他便动起了心思。王某以前在朋友圈买过烟,感觉价格便宜,抽起来也可以,觉得是个不错的赚钱路子。2017年,王某也开始在朋友圈卖烟。
  通过王某手机里的微信交易明细及转账记录,烟台开发区经侦民警发现,王某的上线有5条,分别来自贵州、福建、广东等地。在半年时间里,他从其上线处购进各型卷烟700条并销售,价值20余万元。
  根据王某的供述,他所销售的烟草,大部分是通过他的“上线”陈某提供而来。于是,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开始对陈某展开跟踪调查。“他们干这一行的都十分狡猾,每个人都有一套包括手机、微信账号、银行卡、支付宝、财付通等相关对应东西,平时自己的微信不发,用这个专门的微信号发广告,并且‘上线’和‘下线’也是通过微信联系,在生活中彼此谁也不认识谁。”办案民警介绍,王某称自己并不知道陈某的真实名字,这对办案也增加了不少难度。
  经过三个月的细心调查,开发区经侦大队基本锁定了陈某的所在位置——贵州省六盘水的盘州市。为了抓捕陈某,办案的经侦民警两次前往贵州,2017年9月底找到陈某具体居住地点,10月18日深夜,动手将陈某抓捕归案。
  办案民警介绍,陈某在贵州当地和亲戚合伙经营着一家买卖不错的饭店,家庭条件比较富裕。而据陈某交代,自己是从2015年便开始在网上销售烟草,原本觉得自己“经验”已经很丰富了,没想到还是被抓到了。根据陈某手机里的所获线索,从2015年至2017年,他共非法销售了价值169万元的烟草。
  烟台开发区经侦大队根据陈某的供述及其手机分析线索,先后又揪出了隐藏全国多个城市的“下线”:位于上海的唐某、云南的杨某、大连的李某和荐某、及烟台莱州的顾某。
  日前,王某、陈某、杨某、唐某、李某和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烟台市开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顾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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