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签发
由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受理,来自台湾的李先生成“第一人”
2018年09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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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9月5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付延涛) “真没想到,我能成为来聊办理港澳台居住证的第一人!”9月3日,聊城市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受理签发,来自台湾的李先生高兴地对户籍民警赞不绝口:“东昌公安真给力!”
  当天下午,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人口管理中队户籍服务大厅民警热情接待了李先生。查验往来大陆通行证、填写申领登记表、网上信息输入、照片采集、指纹采集……民警不仅热情娴熟地为李先生签发上传了聊城市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而且耐心细致地为李先生讲解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范围。“居住证将带来很多服务和便利,极大加深了我们的归属感!”李先生乐得合不上嘴。
  东昌府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孙艺林介绍,国务院办公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开始前,分局就紧锣密鼓地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受理系统联调测试和相关行业应用终端升级;实施开始后,民警在岗在位、热情服务、耐心宣传,确保能够为前来咨询、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真正实现“一次办好”、“一站办结”。
  据了解,《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中明确规定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居住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9个方面的便利。


  聊城市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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