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9月11日讯(实习记者 谢玉强) 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收费期限,泰安泰肥一级公路最晚将于今年10月15日24时起停止收费。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从2003年10月16日开始收费算起,到2018年10月15日24时,泰肥一级公路将满足政府还贷公路的最长收费期限。2018年10月16日起,机动车通行泰肥一级路将不再需要缴纳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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