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达1163家
“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2018年09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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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9月20日讯(记者 谢晓丽) 9月20日,记者从聊城市人民政府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社会组织呈现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势头,截至2018年8月31日,全市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1163家。
  据了解,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聊城各级民政部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社会组织政策创制创新、规范监督管理、扶持培育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发展。
  放宽准入条件,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成立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国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审查以上“四类”直接登记申请时,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减少社会组织登记环节,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过名称核准、成立大会事先备案两个服务环节和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环节;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应当经过名称核准服务环节和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环节。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过名称核准、成立大会事先备案两个服务环节和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环节。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换届事先报批。
  同时,推进登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政务服务。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类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事项能网上办理的都要实行网上办理,通过建立“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等模式,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以“一次办好”为目标,调整梳理社会组织登记服务规范和“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在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相关事项,民政部门“一次办好”、限时办结。
  截至8月31日,全市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达1163家,其中社会团体57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85家、基金会5家,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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