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9月20日讯(记者 张建丽) 近日,菏泽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六不准、六严禁”:不准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隐秘聚会等潜入地下的吃喝活动;不准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不准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违规使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不准公款旅游,严禁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严禁借机敛财,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变通变异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越往后执纪越严。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现严重“四风”问题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强化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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