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9月20日讯(记者 崔如坤) 20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获悉,18日,该局与一环保水务公司签订《菏泽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政府采购(特许经营)合同》,未来25年内菏泽市区三个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将全部由该公司进行焚烧处理。据悉,该项目的启动填补了菏泽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的空白,既符合污泥处理行业规范,又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据了解,由于菏泽市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混流,经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含重金属。近年来,菏泽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的污泥,一直委托制砖等外包单位进行处理。但目前根据环保部门要求,砖窑厂已被强制关停,造成越来越多的污泥在厂区堆放,无法处置。
目前菏泽市区有三个污水处理厂,共生产污泥约200吨/日。综合考虑远期城市发展、人口增长等因素,菏泽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将不断增加,预计未来30年内将达到约800吨/日。
经洽谈,华润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有合作意向。2017年12月3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邀请专家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单一来源论证,并于2017年12月4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异议。
18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与该环保水务公司签订了《菏泽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政府采购(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的签订,意味着未来25年内菏泽市区三个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将全部由该公司进行焚烧处理。该项目的启动填补了菏泽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的空白,既符合污泥处理行业规范,又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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