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20周年(1998年—2018年)
众志成城二十载 汇聚齐鲁热血情
2018年09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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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血法颁布二十周年特别报道
采血 服务
应急 保障
本报记者 陈晓丽 实习生 杨舒涵 王晓田 赵晓昕 
  血液是不能人工合成的、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是挽救生命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从此正式确立了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20年,我国无偿献血制度体系和采供血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山东省的无偿献血工作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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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20年
  无偿献血是一项事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社会公益事业,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标志。1992年,原国家卫生部公布了《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血站基本标准》,各级政府和组织在积极组织义务献血的同时,大力倡导和推行无偿献血,献血主体逐渐由公民义务献血向全社会无偿献血转移。
  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从此正式确立了无偿献血制度,我国输血工作纳入法制化发展进程。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病人能得到健康安全的血液,另一方面是严格规范采供血单位的行为,保障献血者的健康。
  2000年,山东省人大通过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为山东省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供了保障。当年,全省即实现了医疗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的目标。
    全省共设有175个献血点
  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无偿献血工作在全国全面展开,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全球血液安全与供应报告》指出,中国在无偿献血总量、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血液质量安全水平、血液报废率、临床合理用血水平等方面,血液安全供应水平位居全球前列。
  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采供血机构,山东省血液中心成立于1963年,是原国家卫生部审批成立的全国首批血站之一,是全省输血行业业务、科研、教学和质量控制中心,承担着驻济14家省部属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供应,临床输血业务指导以及对全省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血液集中化检测等职责。
  为方便群众献血,目前全省共设有175献血点,山东省血液中心在济南设有中心本部、泉城广场、泉城公园等8个固定采血屋或采血方舱,以及分布在长清、平阴、济阳、商河等周边区县的7个流动采血点,4辆采血大巴车兼顾流动采血点和团体献血的采血工作。同时,在中心本部和长清大学城设置了两处固定机采血小板采血屋。
  采血场所环境舒适,配有干生化仪、血红蛋白仪等仪器设备保障采血工作,具有一套完整的消毒、检查和管理制度,采血技术和服务得以充分保障。
  2017年全省采血总量近350吨,全国第三
  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山东省的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2017年全省无偿献血首次突破100万人次,全省采血总量近350吨,居全国第三位。全省千人口献血率从2001年的5.99‰增长到2017年的10.15‰,其中济南市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9.40‰,有力的保证了省城医疗机构的临床血液供应。
  1998年至2017年,山东省12.86万无偿献血者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人数占全国获奖人数的10.8%。
  2018年7月19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名单的公示》中,山东省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人数占全国获奖总人数的9.7%;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人数占全国获奖总人数的13.5%;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共296个,其中先进省13个,山东在列;先进(地)市全国283个,山东17市全部为先进,在这之前,山东省已连续5届10年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
  血站职工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全省各血站在职职工平均献血率达到79%。山东省血液中心献血量超过4000毫升的职工达47人,其中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14人,银奖10人,铜奖14人。
  建立齐鲁公益献血联
 盟、山东省稀有血型联盟

  团体献血作为补充血液应急保障机制的有效方式,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献血法》、《山东省实施<献血法>办法》明确指出“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2012年9月8日,山东省献血办公室成立国内第一个以无偿献血为主题的公益联盟组织,以驻济高校大学生为基础,驻济企事业单位为平台,建立献血者血型联系库,这也是我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创新。
  自联盟成立以来,已吸纳成员单位54家,建立起数万人献血者联系库,共举办943次无偿献血活动,17799人次献血285321个单位,成为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道亮丽风景线。2017年,山东省血液中心团体献血占比37.47%,为全省无偿献血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临床用血中,稀有血型的短缺一直难以解决。在我国,大约只有千分之三的人为Rh阴性血型,即俗称的“熊猫血”,2003年,山东省血液中心成立了山东省稀有血型联盟,现在在册的稀有血型献血者已经达到1000多名。
  其中,Rh(-)AB血型的“熊猫大侠”王玉年,自2003年累计参加志愿服务6300小时,多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是国家志愿服务终身成就奖获得者,被评为“2016感动济南年度人物”。
  拥有血型参比研究室、 HLA研究室、血友病诊疗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
  在无偿献血量提升的同时,血液检测体系为临床用血进一步提供了安全保障。山东省血液中心承担血液成分的制备工作,通过滤白离心、过滤、分离、洗涤、辐照等方法,将血液制备成纯度高、容量小的各类血液成分,根据病情的需要为临床提供十余种相应的血液制品。
  为缩短病毒检测“窗口期”,山东省血液中心于2010年率先开展核酸检测试点。2015年12月,山东省所有血站实现了核酸检测全覆盖,切实保障了血液质量安全。
  与此同时,山东省血液中心积极推进实验室自动化的发展,全面加强了全省血液系统的互联互通,重点完善了血液追溯、血液检测、保密性弃血等方面的建设;同时,借助全省卫生计生主管网络实现了全省十七市血站与中心的专线联网,完成了献血者档案信息、不易献血信息、检测结果信息、血液库存信息、临床发血等多个方面的信息共享。
  经过多年建设,山东省血液中心现已拥有血型参比研究室、HLA研究室、血液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山东骨髓库挂靠省血液中心。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免疫血液学”,在红细胞血型基因研究、稀有血型库建设、HLA新基因与基因多态性研究、HLA与疾病相关研究、血小板体外保存分子机理研究等方面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的水平。
  血友病是X染色体连锁的出血性疾病,2001年成立的山东省血友病诊疗中心目前已经登记上报血友病病例信息2700余人,登记人数和质量居全国首位,被世界血友病联盟授子中国血友病核心中心、中国血友病培训中心。自2010年起,血友病诊疗中心通过多个慈善项目捐助凝血因子价值达3千余万元,大大减轻了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近年来,山东省血液中心先后承担各类科研课题46项,有2项课题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课题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有8项研究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专利25项,在国内外杂志上发表论文153篇。
  全省无偿献血累计返还支付已超1700万元
  献血者的爱心是无价的,病人临床用血交纳的费用,是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无偿献血者和亲属,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用血费用报销政策。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山东省血液中心参加无偿献血累计2000毫升(含2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费享受无限量的临床用血,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自献血者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全省各市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无偿献血返还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其中青岛市近日印发了《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规定献血者本人医疗用血,累计献血量超过1000毫升的,终身可享受报销全部的医疗用血费用,并且不受其亲属用血报销的影响。济宁市规定:凡在该市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终身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
  2005年以来,我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返还金额与无偿献血采集量同步增长。山东省血液中心无偿献血返还金额已自2001年的9.91万元,增长至2017年的152.15万元。截至目前,全省无偿献血累计返还支付金额已超1700万元。
用血 返还
采血 总量
科研 和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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