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 李珍梅) 10月22日,青岛市人社局发布通告,解除市北嘉康福诊所、市北汇康诊所、李沧区虎山路街道李家庵社区卫生服务站、李沧区虎山路街道文光社区卫生服务站4家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以上机构不再承担相关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参保人在该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近期,青岛市人社局依法对市北嘉康福诊所、市北汇康诊所、李沧区虎山路街道李家庵社区卫生服务站、李沧区虎山路街道文光社区卫生服务站4家机构进行了稽查,发现上述机构存在违反社会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问题。根据《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协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人社局决定解除与市北汇康诊所、李沧区虎山路街道李家庵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的《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解除与市北嘉康福诊所、李沧区虎山路街道李家庵社区卫生服务站、李沧区虎山路街道文光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青岛市人社局提醒市民,以上机构不再承担相关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参保人在该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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