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群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10月上旬开始,监督局联合各街道管理所开展了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置专项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20家公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一级(含民营)、二级(含民营)、三级综合医院开展了医疗污水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采用监督检查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对检查单位的医疗污水处置管理制度的建立、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立及运转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抽检医院污水共20份,对粪大肠菌群、志贺氏菌、沙门氏菌共3个指标进行检测。
监督执法人员针对各单位不同情况,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进行了详细指导,要求各医疗机构污水严格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对个别污水处理工作不规范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下一阶段监督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存在问题医疗机构的追踪复查,全面规范辖区医疗机构污水处置工作,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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