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路龙帅 通讯员 张海杰) 10月21日凌晨00:50,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宋家派出所接焦某报警称,其15岁女儿高某被人“拐骗”到宋家镇某村,请求派出所民警协助查找。
经民警了解,报案人焦某的15岁女儿高某就读于德州某技工学校,20日下午,学校老师联系焦某,称高某在未经老师允许的条件下私自离校,焦某万分着急,便联系高某的朋友,得知高某20日17时与一名男生曹某在一起,曹某是宋家镇某村村民,焦某驾驶汽车来到该村,并在途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求助。
民警对该村情况比较了解,该村无“曹”姓氏,但在该村的邻村有“曹”姓氏,民警遂联系该邻村警务助理,向其打听曹某的情况,确定曹某系该邻村村民,民警带领焦某等人找到曹某家,发现焦某的女儿高某正在曹某家中休息,焦某气急之下欲告曹某强奸。
民警在固定现场证据之后,将双方当事人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对曹某和高某进行询问,经了解,曹某与高某未发生过性行为,不存在强奸等情形。
民警先后同双方监护人和当事人交谈,建议以合理实际的方式方法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做好父母与子女间的沟通交流工作。目前,当事人已由监护人从派出所带走,该情况已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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