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两棚户区改造补偿方案出炉
灌庄社区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南关社区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2018年10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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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连发三则公告,涉及泰山区两个社区棚户区改造事宜,其中灌庄社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南关社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开始征求意见。

本报记者 徐盛银
  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
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为主

  按照有关规定,经泰山区政府研究,于2018年10月23日作出了《关于征收岱庙街道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06、E-07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项目征收范围为:南关大街以东,亲亲食品厂、南关蔬菜批发市场以西,皮鞋厂以南,灌庄社区住宅楼以北,E-06、E-07规划地块范围内的合法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50日内。
  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非住宅房屋原则上以货币补偿为主,如果条件许可且被征收人确实需要产权调换的,根据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安置。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住宅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住宅为高层楼房。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时,按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接近的户型安置,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此外,产权证载明的配套房、车库,征收范围内搬迁费、安置费,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详细补偿方案,可在文末扫码看。
为期一个月
南关社区征求补偿意见

  南关社区棚户区改造拟征收范围为:南湖大街以南,南关热电厂以北,徂徕路以东,金桂花园以西,E区规划地块范围内的合法房屋。拟征收签约期限为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50日内。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对补偿方案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该方案征求意见自2018年10月23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3日。联系地点:岱庙街道南关社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联系电话:13287610009,电子邮箱:zsbzq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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