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上,多数人同意方案一
终端销售价格上调0.36元/立方米
2018年10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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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 王琳)10月30日上午,潍坊市发改委召开了潍坊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同意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的方案(一),即终端销售价格为2.86元/立方米,比现行提高0.36元/立方米,并赞同《潍坊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将天然气城市门站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城市门站价格不再区分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城市门站价格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
  听证会上,来自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等的22名听证参加人与会,就市物价局提出的潍坊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和《潍坊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拟订的价格听证方案有两个。方案一: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在原2.5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增加0.30元,剩余差价(0.06元)待一年后适时理顺。调整后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在第一阶梯2.8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各阶梯价格仍按1:1.2:1.5的比例确定。方案二: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在原2.5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增加0.30元,剩余差价(0.09元)待一年后适时理顺。调整后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在第一阶梯2.8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各阶梯价格仍按1:1.2:1.5的比例确定。配套的保障措施,按照原规定执行。
  《潍坊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听证稿)》规定:联动范围是,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城镇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内容:(1)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由省界门站(或交易中心拍卖价格加国家长输管道运输价格)价格加省内管道运输价格构成,具体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2)天然气城镇销售价格由城市门站价格(个别市县还要加支线管道运输价格)加城镇配气价格构成。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不包括市场采购的高价气、竞拍气价格)联动。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由市、县按照定价权限分别制定,并按程序经价格听证后实施。
  当天举行的听证会上,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同意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的方案(一),并赞同《潍坊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同时,本着建设性的态度,对全市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下步,市发改委将吸收听证会意见,进一步完善价格方案,并向市政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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