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携带手机发现三次直接开除
2018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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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女士的儿子小阳(化名)今年上小学5年级,一年前她将换下来的智能手机给了小阳,为了方便沟通的同时,也能让孩子随时查询资料,便于学习。直到两个月前,陈女士信用卡还款时发现,儿子给手机游戏充值。随后,陈女士将儿子的手机没收,换成了“老年机”。
  在潍坊第一中学72级新生报到须知中,第五项注意事项中,明确提出学生不得携带平板电脑,不建议带智能手机入校。学生可提出申请,签订手机使用协议,服从学校手机使用规定,携带“老年机”进入校园。学校副校长张年勇表示,允许“老年机”进校园但不能进课堂,也是方便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目前,该校已经有三名同学因为违规带智能手机进入校园并拒绝上交,根据学部手机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处分。
  同样,在聊城城区的一所高中,学生手册上明确规定,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不得携带手机,凡携带者视为违纪。初次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发现给予记大过处分;第三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而在山东省北镇中学,凡是带手机进校园或借他人手机在校园内存放使用的学生,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手机由学校暂扣至高三毕业后返还。
 本报记者 张超 周梦雪 边浩玥 路皓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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