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血费报销工作全面升级20余家医疗机构实现血费直报
2018年1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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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无偿献血者血费报销工作全面升级,20余家医疗机构实现血费直报。
  目前,全市用血量较大的20余家医疗机构已经安装血费报销系统。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出院时,携带有关资料即可院内办理血费报销,及时又便捷。本市已经开展血费直报业务的医疗机构有: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和本部)、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山大(青岛)齐鲁医院、青岛市中心(肿瘤)医院、即墨区人民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青大附院(市南院区)、胶州中心医院、青岛市妇幼儿童医院等。
  血站提醒,血费报销时记得携带资料:献血者及用血者、非献血者及用血者的经办人的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出院结算发票、用血明细(医院住院费用明细表),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公证书等原件,上述材料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需到用血者(或献血者)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部队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与献血者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在青岛市中心血站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都可以享受血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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