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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编辑:陈鸿儒 美编/组版:李腾 校对:汪泷
一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普通共产党员,凭着自己对公诉工作的热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真情付出,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誉,他就是曲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杜宪苗。
“公诉不仅仅是刑事案件的中间环节,更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初见杜宪苗,39岁的他头发已有些花白,桌面上摆着的一撂撂卷宗,有条不紊的话语,让人一下感受到他的踏实和稳重。
“公诉科是检察机关的窗口,公诉科干警的形象就代表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在杜宪苗看来,做人身要直、心要正、骨头要硬,作为公诉人要凭良心办案、凭事实办案、凭法律办案,在邪恶面前决不能屈服。
2013年,杜宪苗办理了一宗贩卖冰毒案件,在案件还在侦查时就接受指派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的案情分析会上,就案件的事实和取证方向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涉案犯罪嫌疑人共10名,卷宗材料就有厚厚的十二本。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全部送入法网。
同年,在办理一起公司人员职务侵占案件中,通过深入的研究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利用公司管理制度中的漏洞,采用相同的手段多次侵吞公私财物,从而揭开了其职务侵占的谜团。“你只要不把我侵占的方法说出来,我给你10万块。”面对嫌疑人的糖衣炮弹,杜宪苗丝毫未受诱惑,主动联系了公司负责人,将该公司管理上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通报,同时将嫌疑人以构成职务侵占罪起诉到人民法院。”
“你请我吃饭、喝杯茶,我也不能给你解决问题,何必要浪费钱呢,还不如省下钱来赔偿被害人。”这是杜宪苗常说的一句话。每当接到判决书,每当被告人认罪伏法、接受法律制裁时,杜宪苗心里都倍感安慰,再苦再累他都觉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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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孟金,现任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正科级检察员,一级员额检察官。1995年毕业分配至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从事法纪、公诉、侦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从检23年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0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500余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0余件。
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员检察官,使杨孟金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从对法律业务的陌生、懵懂到对法律的认知升华和法律实务的娴熟,离不开对法律的刻苦钻研和大量案件的办理。
从事公诉工作之初,在当时信息化条件较差、法律资料匮乏的情况下,他与几名青年检察官一起,创造性地推出了两簿一册制度,即法律法规簿、办案札记簿、办案督察册。其中,法律法规簿系统地收集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工作中做到了有章可循;办案札记簿则是记录自己每天的办案心得,逐步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办案督察簿用来记录自己办理每起案件中的处理说情、拒贿等情况,时刻提醒自己保持清正廉洁。两簿一册制度后来在全市检察系统予以推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调任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以后,杨孟金对繁杂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了工作重点并倾入了大量心血。在第五届全国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室评定之前,他抓住县看守所新址搬迁的有利时机,建议院领导加大驻所检察室的硬件建设和人员配备,进而申报全国示范检察室,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
随后,杨孟金积极创新,在全国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工作中率先研发应用“检察官电子约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刑事被执行人权益保障”三个信息化平台,助推驻所检察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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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岁的邱金峰是济宁监狱金源分监狱副分监狱长,监狱公职律师。从警22年的他,始终工作在监管改造一线,帮助一位位服刑人员重获新生。他先后制定管理对策,从建章立制入手,牵头完善了55项监狱管理制度,而他也被监狱里服刑人员,亲切的称为“老师”。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走进济宁监狱金源分监狱教学楼,不时传来朗朗书声。“大部分服刑人员之所以进入监狱改造,很多情况都是因为价值观的不正确和对法律的茫然。”一边说,邱金峰一边拿出一张写满密密麻麻小字的课程表,从道德到法律,在夜间观看《新闻联播》,普普通通的周三,被填充得“满满当当”。
67岁的“大刘”是一名服刑人员,8年前的一时冲动让他走进了监狱,“自从我进了监狱,妻儿们都在逃避我,多亏了老师,不仅教我们知识,还为我们缓解关系。”邱金峰多次邀请他的家属来到监狱,与他们谈心交流,同时传播道德与法律知识。如今,大刘已经通过改造慢慢重新寻回和融入家庭。
“等我出狱了,打算去做一名电工。”监狱里,大刘通过狱中技能培训班学会了电工技术,谈起未来,67岁的大刘的眼中闪着希翼的光彩。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这是邱金峰最常说的话。他先后从建章立制入手,牵头完善了55项监狱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民警职工现场直接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物品、重点人物、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坚持创新侦查员例会形式。
2009年以来,邱金峰经手办理的服刑人员减刑案件5230件,假释1110件,保外就医案件62件,无一差错。自设立证据保全室以来,收集整理纸质文档96份,保存电子文档、音视频资料900G,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执法证据保全机制,维护了执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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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陈凯是济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兼任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济宁市政协委员、微山县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会员。从业近二十年来,陈凯为贫困家庭减免代理费、耗材费、交通费等130余万元。
清晨6点起床,匆匆吃过早饭来到办公室翻阅卷宗,与前来法律咨询的人做笔录、谈案情。接近中午1点,想到下午2点半还有开庭,急匆匆跑到楼下小面馆吃碗面条。出席完开庭后,继续翻阅卷宗,整理案件思维。忙碌一天,回到家中已是凌晨时分,而这种生活,陈凯已经坚持了15年。
“最近案子多,湖区的乡亲们有些事情又说不清楚,得用笔记下来,夜里再琢磨琢磨……”下午2点半,微山县的一家小面馆里,陈凯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告诉记者,“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应该做好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让法治在乡村振兴中发展最大作用。”
“陈哥,这单不能再免了,再免咱们就又赔钱了。”“赔就赔,还能让乡亲们连说理都花钱吗?”……匆忙吃过午饭,陈凯的办公室内说话声越来越大。嘎然的沉默之后,同事丢下一句“傻大哥,懒得理你”,匆匆走出办公室。
“不用理他,他发完牢骚就完事了。”陈凯笑着说,一边拿起笔在一旁本子上记下:村民刘某某,因家庭贫困,复印不花钱,诉讼费1毛。翻开陈凯的“账本”,里面一条条“免单”和象征性收取1毛的费用比比皆是。按照标准粗算下来,20年来,陈凯足足为乡亲们免了130余万元的代理费、耗材费、交通费。“通过我们多年来向乡亲们做的法治宣传,群众依法维权的理念不断增强,乡亲们打官司维权是好事,说明法治抚贫工作己深入人心。”
靠着这股信念,陈凯先后担任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8家,县直部门法律顾问4家,企事业(村居)法律顾问50余家;2014年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00余件、非讼案件26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参与县政法委、政府部门组织的社会重大影响案件的矛盾调处工作14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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