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淄博市工商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639件
交通工具类投诉环比增长五成多
2018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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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 于雪莲) 12日,淄博市工商局通过官网公布10月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上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639件,环比增长4.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59万元。
  10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27件。其中,商品类投诉952件,占投诉总量的71.74%;服务类投诉375件,占投诉总量的28.26%。商品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依次为: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209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1.95%,环比增长50.36%。
  据淄博市工商局分析,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三项共计894件,占投诉总量的67.37%。交通工具类的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为消费者购买汽车预先缴纳的订金商家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消费者购买的汽车的发动机、轮胎、变速箱等存在质量问题;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家以消费者未在4s店保养为由拒绝三包。
  针对以上问题,淄博市工商局建议消费者:选择到正规车行购买;购车应保存好合同或者收据,并协商好押金、售后等问题;车辆维修后记得索要修理记录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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