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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网络水军”关键是斩断幕后推手

     □张西流

  12月8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针对自媒体“网络水军”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整治行动。据了解,2017年,全国破获“网络水军”案件40余起。今年以来,侦破自媒体“网络水军”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关闭涉案网站31家,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
  此番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整治行动,顺乎民心、合乎民意,是一次澄澈网络环境的积极之举。但相对于已经破获的案例,报道中的另一组数字更令人揪心,据报道,全国每年“删帖产业”收益数以亿计,“网络水军”数以万计。“网络水军”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
  “网络水军”猖獗泛滥与其幕后推手长久存在有关。特别是,当互联网的舆论场成为各方利益的博弈场,一旦涉及利益纠葛,包括商家甚至个别政府官员,都有可能成为“网络水军”的幕后推手。
  而这些幕后推手之所以雇用“网络水军”,目的是操纵舆论,封堵言路,推动网络舆论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网络媒体的正当权益,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影响度和公信力,也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破坏了公共舆论环境。在幕后推手的驱使下,网络空间被“网络水军”搞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严肃内容被消解,正义声音被遮蔽;散布虚假信息是为了混淆视听,动辄攻击诽谤是为了牟取利益,原本应该宽松、活泼、良性互动的网络空间,很多时候成了喊打喊杀、予取予求的“丛林社会”。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2014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其中规定,法院不仅认定“有偿删帖协议无效”,而且支持“权利受到侵害者依法替自己维权”。换言之,删帖委托人,及受委托删帖的网站,均要承担法律责任。
  即使国家在法律层面已经面面俱到,但依旧没能扼杀“网络水军”的发展势头。强大的市场需求是“网络水军”屡打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网络水军”,在依法严厉打击之外,更重要的是斩断其幕后推手,彻底铲除“水军”滋生的土壤。
  首先,应提高网络安全法的执行力,尽快建立网站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严格规范网站的运营流程、删帖手续和责任权限,依法约束网络公司的经营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直至关闭网站或网络公司。同时,应建立规范的网络行业管理协会,加强网站内部的自律与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规范,防止网站为利所动、为权所用、为黑所控,成为某些利益集团和个人的违法工具。特别是,应强化相关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删帖者和背后“买家”的法律责任,消除“网络水军”恶意删帖的负面作用和不利影响。
  让公众都能够平安上网,让网民们在网络上都能好好说话,惟其如此,才能共同拥有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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