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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专家提醒:电暖器功率不易过大

     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云利 莫言) 随着冬季来临,电暖器成为热销产品。但究竟怎样选择电暖器才安全呢?近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消费者选用电暖器时功率不易过大,一般不超过200W,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选购电暖器要注意产品标识、规格、型号应与说明书一致,应有国家强制性认证(3C标志)、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执行标准代号等。”市计量所电学科检定员何修刚说,“更重要的是要注意与家用电表容量相匹配,最好不高于200W,以免因电暖器功率过大引发断电或其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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