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上调
本报荣成12月10日讯(宋俊玲 邹林杉) 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自今年10月1日起,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由每人每月460元调整为530元。
为适当解决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的问题,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自2018年10月1日起,适当提高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调整为5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20%,为636元;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为583元。兼有上述两种情况的,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为689元。
此次待遇调整所需资金,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纳入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解决。
目前,社保中心积极做好享受遗属补助待遇人员的政策宣传和待遇调整工作,统筹人员调整后的待遇将于12月15日前发放到位。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为适当解决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的问题,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自2018年10月1日起,适当提高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调整为5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20%,为636元;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为583元。兼有上述两种情况的,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为689元。
此次待遇调整所需资金,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纳入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解决。
目前,社保中心积极做好享受遗属补助待遇人员的政策宣传和待遇调整工作,统筹人员调整后的待遇将于12月15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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