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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项涉企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

     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刘潇 王金刚 通讯员 王腾) 12月12日,德州市工商局召开“证照分离”改革新闻发布会,对证照分离改革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据了解,这次改革选择了审批频次较高、社会关注度较高的106项审批事项。
  据介绍,2018年11月10日起,德州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
  同时,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另外,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并完善“双告知”“双反馈”制度,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推送给协同监管门户,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及时查询认领相关信息,并依法实施后续监管工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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