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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再发“引才红包”2437万元

     本报泰安12月13日讯(记者 薛瑞) 12日下午,泰安市人才政策“金十条”兑现暨“泰山人才金卡”颁发仪式举行,汇总认定兑现奖励扶持资金2436.64万元。截至目前,泰安市人才政策“金十条”已兑现奖励扶持资金共计3022.64万元。
  所谓“金十条”,指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助推新泰安建设的十条措施》。人才政策“金十条”及配套细则出台后,今年8月份兑现了首批政策奖励扶持资金586万元,主要用于奖励扶持国家“万人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外专双百计划”团队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创业孵化平台、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等创业创新平台。
  近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会同市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汇总认定兑现了奖励扶持资金2436.64万元。
  其中,为服务我市企事业单位效能较好的山东农业大学“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山东科技大学“煤矿充填开采国家工程实验室”等6家驻泰高校科研平台,发放服务社会奖励扶持资金500万元;为2018年新增的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21家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发放奖励扶持资金1050万元;为新入选的15名2018年度泰山英才领军人才发放奖励资金750万元;为市域内企业和驻泰高校新引进的71名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213名硕士研究生、83名博士研究生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137万元。
  泰安人才政策“金十条”自今年6月中旬出台以来,为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确保“金十条”政策“既好看又好吃”,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出台47个简便易行、匹配度高、操作性强的配套细则,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系统、规范的人才政策体系。配套细则分门别类明确了“金十条”相关政策点的奖补条件、受众群体、额度标准、认定程序、兑现时限、落实主体等,是落实“金十条”政策的操作规范和执行标准,打通了落实政策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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