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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肉者说

   □钟倩
  女友说,“在饭局上有勇气说自己爱吃肉的人,绝对值得深交。”
  我开始不以为然,现在吃素是风尚,吃肉早已成为过去时了。她反驳我说,“你想想,守着这么多人,公然说自己爱吃肉,尤其是女性,那一定很有魄力。”后来,读文学博士潘向黎的随笔,没想到她也爱吃肉,而且是旗帜鲜明地爱吃肉。有人问,“日后若一发不可收拾,如之何?”她笑答,“生死有命,胖瘦在天。”
  “生死有命,胖瘦在天”,这八字方针,传达出一个人的真性情。我突然明白了女友的话,吃肉不仅是嗜好,还是一种豪情。连汪曾祺先生都说“肉食者不鄙”,读他的文字,只有两个字:过瘾。什么狮子头、镇江肴蹄、腐乳肉、腌笃鲜、东坡肉、梅干菜烧肉、黄鱼干烧肉、火腿、腊肉、夹沙肉、芋泥肉、白肉火锅、烤乳猪……我觉得,汪老才是真正的美食家,因为这些很多人闻所未闻的肉食里,藏匿着一个人的眼界、品位和审美力。在一个节奏越来越快的信息化时代,轻食、素食、重养生悄然流行,不少人对肉不再趋之若鹜,以“不吃肉”为时尚,其潜台词不过是担心“三高”、变胖,殊不知,有些人饭局上“戒”字当道,私下里狂吃不停。有一次,与朋友在外面吃饭,上来的几道肉菜,他一筷未动,逮住青菜猛吃,事后听其他人说,他是不好意思,一个人叫外卖,每次都得有糖醋里脊、鱼香肉丝或京酱肉丝。我由此想到,假装不吃肉的人看来大有人在。
  在我记忆中,大冬天,住筒子楼那会儿,每每走廊里飘来浓郁的红烧肉香味,我就直咽唾沫,踮起脚尖从橱子里找出带有“兔子”图案的瓷碗,蹬蹬蹬跑出家门,站在邻居家的蜂窝炉子前。老伯接过碗,挥动铲子,三两下就给我盛满碗,我深深吸口气,好像生怕肉香不翼而飞,赶忙端着碗回家吃个痛快。这是最初的吃肉记忆。
  父亲住院那会儿,病房里有个老头,三个女儿,轮流送饭,每次来送饭都会有红烧肉,切成四方块,干瘦干瘦,酥烂而不碎,没有一点肥油,老头最多吃三块,有女儿监视,不能多吃。只有一次,老头要做手术,前一天吃了四块红烧肉,算是破例,他的脸上漾着难以言述的满足感,泛着红色的光。事后,我才知道,老人胃癌晚期,胃部已经切除三分之一,他从年轻时就爱这一口,女儿每次做红烧肉都是遵照他的独家秘方。“能吃肉,说明他还有活头,吃一天少一天。”他的老伴含着泪说。
  爱吃肉的人似乎都特别容易满足,又能够勇敢直面人生的沟沟坎坎。诗意如苏东坡,吟诗吃肉成就快意人生,“早晨起来打两晚,饱得自家君莫管”,饭后打两个饱嗝想必也是香喷喷的;豁达如金圣叹,临死前还倾情传授,“花生米和豆腐干同嚼,有火腿的味道”。《平如美裳》一书中,饶平如先生回忆年夜饭吃红烧肉的场景,令人心头暖意肆流。“我们和舅舅舅妈等人在正厅后边摆一张大圆桌吃。十舅会把一块红烧肉夹到我碗里,一面说,‘平儿吃呀!这是大块文章。’原来李白有‘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大块’原指大地,这里则戏指红烧肉也。”我想,这并非大块吃肉就能著成大块文章,而是说食肉者的满腔激情,有一种纯粹的东西在里面,能够在纸上尽情挥洒。
  就像我在灵感枯竭的冬夜,最奢求的就是白米饭和红烧肉,米最好是长粒香,肉半肥半瘦最佳,放有干辣椒,红泽光亮,热辣香甜,再浇上一点浓汤,趁热下肚,立马来了精神。最最重要的是,一人独享,得大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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