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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旅馆开出十万罚单

     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烟公宣) 17日,记者从烟台市公安局获悉,全市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涉恐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和反恐安全检查力度。近日,烟台龙口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旅馆业未按规定查验客户身份信息案件,对涉案宾馆开出罚款十万元、直接责任人罚款一千元的反恐罚单。
  据警方介绍,2018年2月27日19时许,龙口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宾馆未按规定查验客户身份信息。烟台龙口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人梁某作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11月30日19时许,烟台龙口市公安局对该宾馆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宾馆拒不改正,再次违反旅馆业实名制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烟台龙口市公安局对该宾馆作出罚款十万元、对其负责人梁某作出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部门提醒,大额反恐罚单的开出,意味着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从根本上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不要等到被处罚了,才知道犯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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