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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3批次药品被通报一款利咽润喉茶不合格

     本报泰安12月19日讯(记者 张泽文) 18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5批次药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通告》。
  据悉,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1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识为宁阳县中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生产的3批次医疗机构制剂,标示为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生产的62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其中,泰安3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分别是:宁阳县中医院的利咽润喉茶,新泰市泉沟镇卫生院的白薇,泰安市绿地药业有限公司十里河店的白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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