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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聘任首届12名特约监督员

     本报文登12月19日讯(通讯员 时红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人民法院新的形势任务需要,12月14日,区人民法院聘任首届12名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宪法确定的法定义务,也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当天上午,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为王金龙、王建芬、毛建海等12名同志颁发了第一届特约监督员的聘书,聘期为5年。
  此次聘请的特约监督员是具有较高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是区人民法院强化外部监督、搭建群众沟通桥梁、推进司法公信建设的重要举措。
  监督员们表示,将认真履职尽责,走进法院,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当好“监督员”“调查员”“宣传员”,监督、支持人民法院提高执法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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