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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出台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12月24日,枣庄市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会上公布了枣庄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此次机构改革涉及到市委机构、市政府机构,以及市级群团组织改革、市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相关领域改革。改革后,市委设置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机关11个,正县级规格。市政府设置办公室和工作部门35个,均为正县级规格。
  市委设置市纪委监委机关,11个工作机关

  根据意见,在市委机构改革方面,将组建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组建市委财经委员会、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同时,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对台工作、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调整市委老干部局管理体制,将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调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管理体制,将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调整为市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管理,同时承担市委相关信访工作。组建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撤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事业单位建制。 
  另外,不再保留市监察局、不再保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的市公务员办公室、不再保留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等。
  改革后,市委设置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机关11个,正县级规格。

市政府设置办公室和工作部门35个

  在深化市政府机构改革中,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市规划局。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
  组建市城乡水务局,不再保留市水利和渔业局。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内设的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组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不再挂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保留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组建市医疗保障局。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建市能源局,不再保留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组建市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建市投资促进局。组建市林业和绿化局,不再保留市林业局。重新组建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挂市外国专家局牌子。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不再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
  同时,优化市政府办公室职责,不再保留市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不再保留市粮食局、市物价局。优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优化市商务局职责。优化市审计局职责,不再保留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不再设立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改革后,市政府设置办公室和工作部门35个,均为正县级规格。

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意见指出,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其中,深化市人大机构改革将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深化市政协机构改革将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深化市级群团组织改革,继续深化市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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