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我省对53国实行6天过境免签

     本报济南12月26日讯(记者 时培磊) 26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国务院批准,青岛航空口岸、海港口岸,自2019年1月1日起对53个国家人员实行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上述人员只要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不需要申请来中国的签证,便可以从青岛航空口岸和海港口岸入出境,在山东全省行政区域内停留活动144小时。
  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祝群在发布会上介绍,青岛航空口岸、海港口岸实行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的实施是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便利人员往来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升山东的国际影响力、促进全省经贸、文化、科技、教育、旅游发展等发挥积极作用。
  该政策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过境免签时间延长,由原来过境免签72小时延长至144小时;二是过境免签适用口岸类型有所增加,由原来单一的空港口岸扩大到海港口岸;三是免签入境活动范围广,一般72小时、144小时过境免签入境外国人活动范围仅限于入境口岸所在城市,而通过青岛机场或海港免签入境的外国人,活动范围是整个山东省行政区域内。
  为保障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顺利实施,省、市两级公安机关会同口岸办、发改委、文旅、外办等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移民管理局的部署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在流程优化、设备改造、完善服务管理措施、落实相关支撑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为此项政策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总队长于娜介绍,适用53个国家包括欧洲奥地利、比利时等39个国家,美洲有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等6个国家,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2个国家,亚洲韩国、日本等6个国家。
  按照相关要求,外国人入境后,在旅馆住宿的,凭有效护照直接到旅馆办理登记手续。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住宿的,应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外国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停留超过144小时,或者到外省市活动的,应到我省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停留证件。从青岛免签入境的外国人必须是过境山东、再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只能从青岛航空口岸或海港口岸出境,不能从山东省内其他口岸出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