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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都办“身份证”,食品仓储“色标管理” 莘县源头扎紧口袋严控食品安全   本报聊城12月26日讯(记者 张召旭 王尚磊 通讯员 杨淑青)如何应对蔬菜食品送货车来源不明、食品质量难以把握的问题一直是监管部门努力解决的问题。26日,记者从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从进货源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探索新型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莘县在实行食品供货商仓储“色标管理”及送货车辆“二维码”管理模式。对销售蔬菜办“身份证”,实行二维码可追溯管理,批批有检测、次次有记录。   记者从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测、信息可查询、产品可追溯”的整体思路,莘县建设了农产品质量管理可追溯平台,开通了莘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可追溯系统网站,及时将纳入监管的基地产品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发布;开发了追溯码生成和追溯标签打印系统,凡纳入监管的生产基地、交易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均使用统一模板的追溯标签。目前莘县共有64个生产基地、5个农产品交易市场、26个农资经销点与监管平台相连,每天使用可追溯二维码外销蔬菜50吨至80吨。   记者在莘县城区一家食品仓储企业看到在食品仓储场所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类别食品的贮存位置划定了不同色标区域分别用黄、绿、红三种颜色代表待验区、合格区、退(召)回区并在相关区域的显著位置悬挂与之相同的颜色予以提示。最为明显的是在这家企业的食品送货车辆前挡风玻璃上张贴有明显的二维码。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实施“二维码”管理是对所有登记在册的食品送货车辆生成二维码除了监管人员市民也可以用手机对随车二维码进行扫描就可以查看车辆所属批发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经营品种等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全县对110家供货商的仓储实行了色标管理,310辆食品送货车实行了二维码管理。   对送货车辆进行“二维码管理”食品供应商需要提前上报企业信息车辆信息生成二维码信息后可以有效地解决送货车辆来源不明的问题更好地把握食品质量以及进货渠道可以实现食品流通、储存、运输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做到去向可查、来源可溯。   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史占忠表示,2018年以来,大力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争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年初制定了《莘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各部门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及工作时限。各部门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目标,有序开展工作。同时聘用1154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本村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等工作,初步形成了覆盖县、镇、村三级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举报最高奖励40万! 莱芜严整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   本报济南12月26日讯(记者 张召旭)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莱芜市各级各部门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立足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建立规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长效措施。   据了解,从2018年起,莱芜市食安办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区政府(管委会)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内容,用考核的“指挥棒”引导各区不间断地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切实整治到位。   莱芜市食安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莱芜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纳入奖励范畴,将最高奖励金额由原来的30万提高到40万,同时将12331投诉举报电话与12345市长公开电话进行整合,充分发动群众举报线索。鉴于农村是食品虚假宣传的“重灾区”,结合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市食安办为辖区内1000多个村(居)制作了防范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知识宣传展板。   本报济南12月26日讯(记者 张召旭)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济阳区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用植物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对食用油原料收购、生产加工企业,加工小作坊,食用油经营(批发)店,农贸市场,餐饮店,各类食堂,营养餐配送中心等食用油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有关单位重点检查。重点打击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过程的无证生产经营、掺杂使假、销售食用油标签标识不合格、抽检结果不合格等各种违法行为,以办案促监管,追根溯源,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目前已检查食用油生产企业2家,食用油小作坊15家,餐饮服务企业55家,食用油经营业户85家,下达责改4家,共出动执法人员226多人次,对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食用油监督抽检30多个批次。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一一下达整改意见。 济阳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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