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小区物业给业主发“红包”

一名业主在物业办公室领到了200元的公共收益。 本报记者 赵念东 摄
“真没想到,实施车位出租管理后,我们还能拿‘分红’。虽然钱不多,但心里很温暖。”1月1日上午,在金色家园小区物业办公室,业主杨先生领到了200元的收益后,很是高兴。
金色家园小区东钰物业服务公司经理王广明介绍,小区自2014年陆续交房,共有8栋楼,虽然不大,但因为地上停车位问题,“风波”不断。乱停车经常堵塞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救护车进不来出不去,有些业主甚至将车停在他人的车库入口,导致业主矛盾升级,划车、喷油漆、砸车玻璃也时常发生。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7年12月,金色家园小区物业与业主代表协调,在小区内划出地上停车位30个,有偿提供给业主停车。“我们采用抓阄的方式,按照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每年每车位租赁费为1200元。”王广明说,每年收取的车位租赁费用于小区内公共建设使用,或者逢年过节给业主发放油、面等生活用品。
车位收益大家都看在眼里,但因账目公示不及时,或不够透明,引起了不少业主质疑。“之前,物业将车位收益用于小区建设,或者直接购买实物发给业主,但总感觉微乎其微,跟隐藏一部分似的。”杨先生说。
王广明称,后经与业主代表商议,他们决定将车位租赁费直接发放到业主手中。经统计,2017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8日两个年度的车位租赁费共计7.2万元,扣除车位物业管理费后,还剩6.4万余元。目前,小区共有业主332户,按照每户200元进行了分配。
“对于收取车位租赁费与发放租金情况,物业都会公布明细,更加公开透明,我们业主一目了然。”业主冯先生说,这一举措得到小区全体业主的支持。
2018年12月,菏泽市物价局、市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金色家园小区也成为该政策的落地执行者。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