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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本报文登1月2日讯(记者 姜坤) 2018年12月2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亭,党组副书记邹大勇,副主任李健夫、王丽珍、江先才、孙显林、褚元鹏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副区长张晓威、区法院院长申屠青、区检察院检察长谭鹏飞,区监委、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及部分基层人大负责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江先才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法院关于提请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并做出决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并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认为,区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履行职能,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要求,要多措并举,持续把《工会法》纳入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现代传媒广泛宣传,营造关心、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社会氛围;要夯实基础,配备必要的设施场所,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吸引力;要加强协作,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和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法律援助等维权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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