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纳入生均公用经费保障范畴
延伸报道
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鼓励各县市区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纳入生均公用经费保障范畴,学生纳入“两免一补”,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按标准予以拨付,生均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对于2017年9月1日后设立满5年、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经过免税资格认定、历年年检合格且有突出贡献的非营利性民办学历学校,各县市区可根据举办者提请给予举办者奖励。
民办学校学生在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医疗保险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困难学生资助、学费减免等各项国家和地方资助政策。各县市区应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助学贷款业务扶持制度,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管理机制,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落实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面向民办学校设立奖助学金,加大资助力度。
本报记者 李楠楠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鼓励各县市区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纳入生均公用经费保障范畴,学生纳入“两免一补”,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按标准予以拨付,生均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对于2017年9月1日后设立满5年、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经过免税资格认定、历年年检合格且有突出贡献的非营利性民办学历学校,各县市区可根据举办者提请给予举办者奖励。
民办学校学生在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医疗保险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困难学生资助、学费减免等各项国家和地方资助政策。各县市区应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助学贷款业务扶持制度,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管理机制,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落实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面向民办学校设立奖助学金,加大资助力度。
本报记者 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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