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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全面停止施工作业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贺莹莹) 1月3日,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冬季停工的通知》。通知指出,当前已进入冬期施工阶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频繁启动,劳动生产率较低,受低温、雨雪、冰冻、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生产安全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为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自1月11日起,德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全面停止施工作业。
  通知要求,停工前要做好几项工作,首先,停止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止施工手续,提交停工后的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停工期间,总承包企业要定期到停工现场进行巡查,全面排除临时用电、脚手架、起重设备、消防等事故隐患;现场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务必落实到位。停工期间,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合理安排值守人员住宿取暖,防止中毒和火灾事故。
  另外,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工程确需继续施工的,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属主管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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