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走路

《走路的历史》
[美]丽贝卡·索尔尼 著
上海三联书店
因为牛棚书展的活动,要陪驻展作家李欧梵带一群朋友来趟“走路工作坊”,从金钟走到铜锣湾,边走边谈。回家之后,意犹未尽,就把从前翻过、但未细读的《走路的历史》拿出来好好看一遍。这本书原名Wanderlust,作者丽贝卡·索尔尼是个行路迷,于无车不行的美国加州,她住在最适合用双脚行走的旧金山。
城市,有走不动的城市和可行走的城市(walkable city)两种。走不动的城市典范,是我住过的洛杉矶。洛城的走不动不是因为它太笨重,而是它太过轻灵,全城被一条条公路贯穿,汽车方便地在每个角落流动,将建筑物隔离成一座座疏离的岛屿。洛杉矶扩散得如此之广,因此不用太多的密集高楼;就算市中心,比起其他城市也要显得稀疏。这种城市是一眼望去,所有东西都清清楚楚呈现眼前的透明都市。
索尔尼住的旧金山和她喜欢的纽约及意大利诸城,则是可以好好走上几天的城市。这些地方对行人来讲不只是方便,也因为它们太丰富,丰富得几近沉重,所以走在其中的街巷,总有一种变化无穷、走多少回都走不透的感觉。行走俨然成为一种阅读,人们经由漫步翻阅城市的前世今生。当然,世上行人的梦想城市依然是巴黎,这个明明呈辐射状清晰扩散的太阳城,总是有挖不完的深度和重重包裹的神秘氛围。所以,第一个研究现代“逛街”这种行为的德国大哲人本雅明,就是用巴黎来当他的经典范例,并在其生命最后十年孜孜不倦地以巴黎为写作题材笔耕不辍。巴黎教会了他迷失的艺术,在他的眼里,这个城市的一景一物皆传递着独特的言语,以空间而非时间叙述着自己。索尔尼也注意到了,巴黎是世界上出产最多“走路”理论家的地方,他们把巴黎写在诗词里,描绘在画中。这城的居民如此热爱走路,乃至于可以为她发展出理论。
写走路和它的历史,索尔尼把更多的篇幅花在大自然的漫游之中。相比起都会里的逛街,荒野漫行好像更有灵性。自然使孤独变得纯粹,远离了世俗的秩序,人们追寻起自我的真实。卢梭便是此类的个中翘楚,对他而言,行走与思维密不可分,是开启他心灵的密匙——我只有在走路时思考,如果停下脚步,我便停止思考。而他的后继者华兹华斯更是身体力行,健行英国百万里,在行走中书写,在书写中行走。他们经由身体探索世界,任心灵漫行于天地之间,走路成为其追寻自己、面对世界的方式。又如某支爱斯基摩人有这样的习俗,谁要是生气,就让他带一根树枝到雪地上走一直线,以消解怒气,一直走到在心灵获得平静的那个点上,插上树枝——以见证愤怒的力度和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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