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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去年气质改善幅度相对较好

     本报1月8日讯(记者 刘振) 1月7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了2018年12月和1-12月空气质量状况。
  从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程度看,2018年,169个城市中,哈尔滨、长春、衡水、德州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化幅度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并列第19名);西宁、常州、信阳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化幅度相对较差。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1%,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去年,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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