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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一次性收取三个月以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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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9日讯(记者 刘潇 通讯员 周沛洁) 近日,德城区教育局召开民办培训机构工作会议,发布《德城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对德城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管理作出严格规定,要求不得留作业、不得组织考试及排名,不得一次性收取三个月以上费用等。
  该《办法》对培训机构的场所环境、师资队伍、业务范围、收费公示等画出“硬杠杠”,要求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不得以承诺、会员制收费等。
  会议上,区民办培训机构自治联盟会长及新审批培训机构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各培训机构负责人现场签订了《2019年安全工作责任书》,旨在以此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师生安全。
  在贯彻执行上,德城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制度要求精细化、检查队伍专业化、指导模式多样化,在保证培训机构正常运行、规范运行、安全运行的同时,鼓励发展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将校外培训作为校内学科学习、社团活动的补充与提升,促进学生协调发展、全面发展、优势发展。
  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学习科学教育方法,不攀比、不盲从、不贪便宜,从孩子学习提升、能力培养的实际出发,合理选择“白名单”上公布的培训机构。同时,鼓励广大家长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培训机构存在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规办学等行为,政府、社会联手净化培训机构生态环境,形成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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