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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次酒驾被吊销驾证,竟然还敢再酒驾上路

     本报1月29日讯(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华祥) 因为二次酒驾,驾驶证被吊销,即墨男子姜某冒用亲属的驾驶证继续开车,在第三次酒驾被查时,慌乱中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露出马脚。
  1月25日下午,即墨交警鹤山路中队执勤民警在鹤山路设卡查酒驾。当天下午3点半,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的驾驶员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酒味,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驾驶员称没带证件,民警按照该驾驶员提供的王某厚的身份证号从公安网系统进行查询比对。在等待过程中,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民警依法开具扣车凭证,驾驶员签字的时候习惯性地写下了姜某的名字,又迅速划掉,签上了王某厚的名字。
  这时,后台系统将王某厚的照片传了过来,现场对比,该驾驶员和王某厚的照片有些相似,该驾驶员称那是年轻时照的,现在老了。民警又让后台将车主姜某的照片传过来比对,发现当事人正是姜某。见被识破,姜某交代,他因2013年和2015年的两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当天和家人为老母亲庆生,就喝了些啤酒,被查后以为用表弟王某厚的信息就能冒充过去,没想到被识破。
  按照规定,姜某无证驾驶,且属于第三次酒驾,处罚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因再次酒后驾驶处罚款1000元,10日以下行政拘留,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届时,两项违法行为将合并处罚,等待姜某的将是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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