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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立法按下“加速键”

     本报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议案(代拟稿)》,决定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外商投资法草案在总结“外资三法”实施经验基础上,确立了全面开放新格局下外商投资的基本制度框架,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强化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吸引、保护、管理外商投资,为我国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议案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两次审议,现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目前,草案正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将截至2月24日。根据草案二审稿,外商投资法分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四十一条。该法通过施行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统称“外资三法”)将同时废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形成了以“外资三法”为主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体系。但近年来,面对新形势,其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需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
  外商投资法草案于2018年12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次审议。本次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来第二次专门加开的常委会会议,主要议题是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两次审议,释放出外商投资立法按下“加速键”的信号。
    据中新社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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