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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发出首张微商营业执照

     本报文登2月13日讯(通讯员 田永建) 1月15日,微商创业者孙小伟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从区市场监管局城里所领取了营业执照。这是《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我区首张以微信店铺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标志着电子商务经营者实现了从“实”的房屋到“虚”的网址登记转变,给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的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并要求商家必须在店铺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孙小伟从事实体店经营多年,主要销售服装、鞋帽、箱包、饰品。她说:“现在的实体店要生存,向电商发展是必然趋势。经营中,我不断寻求实体店和电商平台的对接点,从而把实体经营很好地嫁接到电商当中。《电子商务法》实施后,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否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作一个合法的、正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实现我的创业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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