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丁学星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本报2月14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李丽超 金美红) 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潮河司法所丁学星日前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丁学星现任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潮河司法所所长,自1995年4月进入司法行政系统至今已24年,他虽已年过半百,但二十年如一日仍以旺盛的体魄和活力始终坚守在农村社会稳定的第一线。时刻以一名优秀司法行政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业务熟悉,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深受好评。他被人们誉为乡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农村疑难矛盾纠纷的“克星”,处置农村大小纠纷的“行家”,被人们亲切地称呼为“丁司法”。
  在丁学星的带领下,潮河司法所实现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规范化,有力地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中,均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多次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其个人先后多次荣获市、县、镇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其所在的潮河司法所2007、2009、2010三年被日照市司法局授予司法行政工作“集体三等功”;2013年2月,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018年,其所在辖区的林泉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丁学星用优秀的工作答卷展现了日照市司法行政干部扎根一线、依法履职、无私奉献的宝贵精神,也浓缩了日照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所取得的积极成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司法行政工作者将以丁学星为榜样,发扬脚踏实地、开拓创新的担当精神,铺下身子,埋头实干,以奋斗者的姿态,为建设“平安日照”“法治日照”奉献力量。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