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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炮门开”留拘政行被户商一陶定

       本报菏泽2月18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朱建英) 春节过后,商家陆续迎来了新年开业的第一天,为生意赢得一个“好彩头”,部分商户违规燃放鞭炮。近日,菏泽定陶一商户因图个“吉利”,违规燃放“开门炮”,被定陶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行政处罚。
  近日,定陶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在一沿街商铺门口,一商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固定证据后,随即依法口头传唤该商户至派出所,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商户系王某,现年67岁,经营一家商品门市。因节后门市开业,为图吉庆,在明知禁止燃放的情况下,王某仍依照往年风俗燃鞭庆祝。
  当问其为何仍燃放时,王某说存有侥幸心理,以为一两分钟就燃放完毕,不会被民警发现,没想到还是被巡逻民警抓个正着。定陶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为了确保“禁放烟花爆竹”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春节过后,定陶公安分局持续加强了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治理,并安排专门警力进行巡查。巡查民警一方面对禁放区域内企业、商店、超市、宾馆、酒店进行重点排查。另一方面严密街面巡控,围绕重点部位,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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