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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车玻璃盗窃财物男子被开发区警方逮捕

       本报菏泽2月18日讯(记者 赵念东) 曹县男子程某曾两次被判刑入狱,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又干起了撬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勾当,在菏泽城区作案8起。菏泽开发区警方接报案后连续奋战10余个小时将其抓获归案。2月15日,程某被执行逮捕。
  1月12日上午,市民赵先生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冀鲁豫纪念馆停车场的车凌晨被砸,同时被砸的还有其他三四辆车。“车辆被砸以后,车内一片狼藉,有被翻查的痕迹。”几位车主发现放在车内的现金、香烟等财物被盗。
  开发区警方接报案后迅速展开侦破工作。民警根据现场勘查和“天网”监控视频分析获取了案件相关线索,经对犯罪前科人员排查和信息比对,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曹县籍男子程某。当晚7时许,民警在牡丹区太原路一宾馆内将程某抓获,并起获作案工具和部分被盗财物。据民警调查和犯罪嫌疑人交代,其在菏泽城区共作案8起,12日凌晨在冀鲁豫革命纪念馆停车场等处连续作案4起。
  2月15日,程某被开发区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民警提醒,冬季是盗窃车内财物、入室盗窃等侵财案件多发季节,警方在加强巡逻防范和打击工作的同时,广大市民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车辆不要随意停放,不要将现金和贵重物品长时间放在车内,即使挎包、钱包内没有钱物也不要放置在车内,防止引起窃贼“惦记”,造成车辆被损毁、财物被盗等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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