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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天临事件”应有“下回分解”

    本报评论员 王学钧
  沸沸扬扬的“翟天临事件”又有新“说法”。根据北京电影学院最新发布的“调查进展情况说明”,校方认定翟天临读博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与学术仲裁委员会建议、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决定、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撤销2018届博士研究生翟天临博士学位,取消其导师陈浥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这一回,爱嘚瑟的“翟博士”恐怕只剩下哆嗦了。从头顶学霸光环上春晚演打假警察,到沦为千夫所指的打假对象,短短十几天的人生过山车,已够小翟同学好好消受一阵子了。对北京电影学院而言,撤销学位已是校方能够施加于毕业生的最严厉处分。而对这样的处分,翟天临也表示接受。闭环似已完成,整个事件正按照某种节奏进入尾声。
  其实,太多问题亟待“下回分解”,“翟天临事件”远未到画句号的时候。
  对翟天临的“学术不端”,应该有更充分的“说明”。按照北京电影学院的说法,翟天临之所以被撤销博士学位,主要是因为在读博期间发表的某篇论文“存在学术不端情况”——“文中关键表述使用了其他专家的观点,但未做引用注释说明。”
  如此“精巧”的陈述有避重就轻之嫌。是否剽窃应有更明确的表达,被扒出的其他学术疑点也需认真回应。按照北京电影学院的要求,获得博士学位的前提条件是,读博期间在学术期刊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翟天临被授予博士学位时是否真正拥有这样的条件?其博士论文为何迟迟没有“上网”?其硕士论文也被质疑涉嫌剽窃,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硕士学位以及博士报考资格会否受到影响?
  对相关人和事的“下文”,应该有个像样的交代。“翟天临事件”抖搂出了不少人和事。有人根据“调查”对翟天临导师陈浥的博导资格发出质疑,校方对此应有所“解答”。表演学院院长是否假公济私捧妻子,这事既然被抖搂进了公共空间,校方就应有所回应。甚至,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也不能匆匆“切割”了事,一脸无辜跟没事人似的。当初迎翟同学“进站”是如何把关的,能跟大家说说吗?
  当然,更重要的把关人还在后头。从处分决定的行文上看,北京电影学院的学术审查机制似乎很健全,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与学术仲裁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等都“挺身而出”拍胸脯。但是,如果一直这么恪尽职守,哪里还会有翟天临们出这么大的“风头”?可悲、可怕的是,原因种种,必要的学术把关往往处于“装睡”状态。
  更可悲、可怕的是,肩负“叫醒”职责的人也会“装睡”。艺考乱象由来已久,学术腐败问题由来已久,如果不从上到下真心用力,下发的文件再多,“声讨”的口吻再严厉,各式各样的翟天临还会前仆后继。愿“翟天临事件”能成为一次变革的契机,一个崭新的起点。我们对“仍在进行”的相关调查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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