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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生均 公用经费全推行

     学前教育生均
公用经费全推行

  本报威海2月20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柴志军) 自2018年1月1日起,威海全市所有公办幼儿园,以及办园行为规范、达到相关办园标准且收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2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部实行生均公用经费,威海实现了从学前到高中(含中职)生均公用经费全覆盖。
  综合考虑财力因素,威海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确定为每生每年810元,比省定标准高100元。同时规定:各区市已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且标准高于市定标准的,不得降低现行标准;以后年度,将根据省里要求,适时提高拨款标准,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
  生均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保育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支出,包括:保教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暖、设备购置、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开支。
  市级财政强化对市域内学前教育发展的统筹指导,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区市级财政切实落实投入主体责任,通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各项资金来源,努力增加学前教育资金规模,保障学前教育发展需要。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财务管理情况的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拨款的重要依据。督促有关幼儿园完善经费管理办法,科学规范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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