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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口腔医院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本报文登2月27日讯(通讯员 刘海燕) 为落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社会公众认同度,近日,区口腔医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培训活动,帮助全体医护人员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等基本法规常识。
  口腔医院将通过抓制度、抓标准、抓细节等方式,不断加强自我管理,并结合日常检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建立预警机制,对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分析并予以整改。对该院药占比、耗材占比、门诊次均费用、出院病人次均费用等进行有效控制。
  区口腔医院一直秉承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建立专门的消费投诉服务台,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投诉处理,做到一般性消费投诉3个工作日内完结,和解率达到95%,有效消费投诉处理率达到100%,为打造“诚信文登、放心消费”城市品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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