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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烟台人均可支配收入34901元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曲彦霖 实习生 王旭东 通讯员 曲一哲) 2018年,烟台市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居民收入取得稳步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烟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901元,同比增长8.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75元,同比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25元,同比增长7.6%。
  据悉,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578元,同比增长8.5%,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6.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644元,同比增长7.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9.4%;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615元,同比增长8.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4.3%。
  经营净收入增长态势良好。全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8009元,同比增长7.0%,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950元,同比增长6.9%,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7.7%;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8101元,同比增长7.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1.7%。
  2018年,烟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383元,同比增长6.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95元,同比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899元,同比增长6.9%。
  从消费支出八大类构成看,食品烟酒、居住、交通通信消费支出所占比重较大,其中全市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7231元,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9%,居八大类消费支出之首;人均居住消费支出4958元,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1.2%,占比居八大类消费第二位;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3151元,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5%,占比居八大类消费第三位。从消费支出增长速度看,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衣着消费支出增速较快,增幅分别为14.1%、13.8%、9.0%。
  为使全市经济得到稳步发展,居民收入取得稳步增长,消费结构逐步优化。需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促进充分就业。
  推动金融创新,拓宽增收途径。稳步推进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技术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与金融市场创新,确保金融产品的健康安全,让居民“敢于”投资;同时宣传引导居民理财意识,营造居民健康理财的氛围,让居民“愿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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