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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治“本”而不在治“标”

     上述调查可见,如何让现场教育执法长效化运营是一个突出问题。目前国内南宁、杭州等城市针对非机动车逆行等违法行为开展了有效的现场教育管理模式。
  2013年起,南宁市开展了“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先后投入资金2亿多元,用于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软硬件。正是在该次“大行动”中,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创造性地推出“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电动自行车交通治理新模式。
  南宁支队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置了30个固定学习点、38个简易学习点和若干个临时学习点,责令电动自行车违法相对人现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对严重违法或多次违法的当事人还要对其进行罚款处罚。
  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学”:抄法规学、看录像学、执勤体验学、现场讲解学、登记上牌学、机动灵活学。
  目前国内杭州、福州等城市也在推行类似做法,将教育感化与行政执法放在同一高度,以期对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等城市顽疾进行“标本兼治”。尽管济南市也有类似做法,但目前并未对此制定相应的明文规定。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张洪英认为,尽管各大城市都在推行“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电动车治理原则,但也应因地制宜,选择科学的教育手段。对于教育手段的选择,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论证。同时,还应当征求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的作用不容忽视,在参与的过程中,不仅公众的意见得以外化,同时也让公众直接了解了行政机关的想法与意见,如此制定出的规则方能得到公众的理解和认同。也才能获得广泛的参与度,达到教育的初衷。”教育重在治“本”而不在治“标”,电动自行车的治理也非一日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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